济菏高速公路桥涵及道路检测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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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编号 |
370000758253271201516F021037 |
项目名称 |
济菏高速公路桥涵及道路检测服务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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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所在地 |
济南市 |
建设性质 |
安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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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备案号 |
JC201601006-AWJBA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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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 |
JC201601006 |
招标类别 |
试验检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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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立项单位 |
山东济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项目立项文号 |
《2015年第三季度生产经营分析会情况通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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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法人单位 |
山东济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招标人 |
山东济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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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组织形式 |
委托招标 |
招标代理机构 |
济南金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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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标价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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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法 |
合格制 |
投标形式 |
单信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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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工期(设计周期) |
1020天 |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
山东济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自筹,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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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标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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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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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1、项目概况:济菏高速公路全长约154公里,其起点位于济南市外环殷家林立交桥,途经济南市市中区、长清区、平阴县,泰安市东平县,济宁市汶上县、梁山县、嘉祥县,菏泽市郓城县、巨野县,止于菏泽市巨野县王官屯,与日兰高速公路K320附近相连。主要控制点有长清大学城高架桥、长清互通、孝里互通、平阴互通、平阴南互通、东平互通立交、大清河大桥、梁济运河大桥、梁山互通、嘉祥(西)互通、王官屯枢纽互通等。 2、招标范围:主要包括全线范围内的桥涵进行定期检查、特殊检查,以及路面平整度、路面车辙、路面破损、路面抗滑性能检测等技术服务工作。本项目检测周期为34个月(暂定2016.3.1-2018.12.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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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标段划分 |
1. 标段名称:检测一标,标段号:JHJC-1,起始桩号:K54+400, 结束桩号:K209+200,标段长度: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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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各标段的资格要求 |
标段名称 |
简要技术指标 |
对投标企业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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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一标 |
公路等级:四车道高速公路;路桥同宽,均为28.0m;计算行车速度:120km/h;设计荷载:汽车-超20;挂车-120,路面设计标准轴载为双轮组单轴100KN;设计洪水标准:1/300(特大桥);1/100(大、中、小桥涵洞及路基);地震基本烈度:按Ⅶ度设防。构造物设特大桥1座,大桥20座,中桥39座,小桥22座,通道334座,涵洞572道,分离立交50座,天桥6座,互通立交8处。桥涵全长约25km。 |
资质资格要求 |
1.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同时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综合乙级及以上资质、桥梁工程专项资质和计量认证合格证书; 3.并在人员组成结构、检测设备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检测服务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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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绩要求 |
近3年内具有3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检测服务(含道路检测、桥涵检测)业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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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要求 |
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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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誉要求 |
1.投标人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或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或破产状态; 2.投标人在最近3年内未发生过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问题; 3.投标人未因工程质量问题或施工安全事故或其它原因被交通运输部、山东省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或本项目法人禁止参与投标,且在处罚期内的; 4.投标人无因拖欠农民工工资或转包、非法分包等引起诉讼且经查实的; 5.投标人未被其他法律法规、规章限制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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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员要求 |
1.公路专项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工程师及以上技术职称,持有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试验检测工程师证书,近3年内具有1个及以上高速公路检测工程师任职经历,从事公路试验检测工作3年及以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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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机械设备(含试验检测)要求 |
交通安全设施(符合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1套、测量仪器(水准仪、经纬仪)1台、望远镜2台、照相机1台、混凝土强度回弹仪1台、混凝土裂缝测定仪1台、伸缩梯(不小于8m)1架、智能路况快速检测车1台、路面取芯机1台、室内试验设备1套、压力机1台、切割机1台、磨平机1台、平整度尺(或精密水准仪)1台、交通安全设施(符合公路养护安全作业规程)1套、路面抗滑检测设备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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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包要求 |
本项目严禁转包和分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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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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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要求 |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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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每个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被招标项目所在地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评为最高信用等级的申请人,最多可对1个标段投标,且允许中1个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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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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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
申请人在购买招标文件前,应按照《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6号)、《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从业单位和人员信用评价实施细则(试行)》(鲁交建管〔2010〕37号)和《关于运行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通知》(鲁交建管〔2010〕38号)等有关规定,在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以下简称“信用信息系统”)中填报、完善、公开本单位信用信息,以备招标评审核查;申请人信用信息公开后,应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管理信息网中提交网上报名申请,否则不予发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已列明但未记录在信用信息系统中的从业单位、业绩和主要工程技术人员,在招标评审时不予认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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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 |
在山东省交通运输工程电子招标投标系统中报名,购买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签署、澄清、递交、撤回、修改投标(资格预审申请)文件和处理有关事宜的经办人须与山东省交通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授权委托人一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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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 |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全面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通知》(高检会〔2015〕3号)、《关于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高检会〔2015〕5号),申请人对申请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在投标文件或者资格预审申请文件中提供的主要人员应当向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提供由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原件、扫描件)。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未提供《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或者经查询申请人单位和上述个人存在行贿犯罪记录,不予通过招标评审或者资格预审审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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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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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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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招标文件获取地点 |
济南市山大路149号801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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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办理时携带材料及要求 |
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购买招标文件。参加多个标段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分别购买相应标段的招标文件,并对每个标段单独递交投标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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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招标文件售价及要求 |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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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6-01-28 09:30,申请人应于当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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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
济南市山大路149号十楼会议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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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递交要求及注意事项 |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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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东省交通运输厅网站(http://www.sdjt.gov.cn/) |
7. 补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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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8.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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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
招标代理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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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或机构名称 |
山东济菏高速公路有限公司 |
济南金鸿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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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 |
济南市高新区舜风路101号齐鲁文化创意基地10号楼 |
济南市历下区山大路14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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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
250101 |
2500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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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时文江 |
王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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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 |
0531-87207079 |
159645502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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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531-87207077 |
0531-8655608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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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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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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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编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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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行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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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支行所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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