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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吊车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
2017.10.27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吊车采购项目招标人为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招标人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吊车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济菏高速公路起点位于济南市外环殷家林立交桥,止于菏泽市巨野县王官屯,全长约154公里,为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本次招标设备用于济菏高速公路日常运营养护。
2.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共分1个合同包,主要包括吊车的生产(采购)、运输、交货、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等与此有关的一切内容,具体情况如下:
|
合同包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技术规格 |
交货期 |
预算 |
|
一 |
吊车 |
1台 |
发动机符合国Ⅴ排放标准,额定功率≥245kw;在不附加活动配重的情况下,最大额定总起重量≥50t |
20天 |
160万元 |
2.3交货地点:济菏高速东平养护应急处(位于济菏高速东平收费站出口路西50米)。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
①投标人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且有效。
②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供货能力的制造商或代理商,投标货物须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③投标人近三年内(2014年1月1日以来)具有3个及以上同类货物的生产销售业绩,并附相关业绩证明材料(附销售合同的扫描件)。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合同包投标或者未划分合同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 10 月 27 日至2017年 11 月 02 日,每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济南市山大路137号,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代理商须持制造商授权书及业绩证明资料、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上述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一套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7年 11 月 16 日13:30时,投标人应于当日13:00至13:30分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济南市高新区舜华路750号如家精选酒店会议室。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绝。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山东经济信息网、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网站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齐鲁高速公路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山东同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济南市经十东路7000号 地 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67号
汉峪金谷A3-4楼 观海大厦A座5楼
邮政编码:250101 邮政编码:264001
联系人:李鹏 联系人:杨晓春
电 话:0531-87207079 电 话:15966319612
传 真:0531-87207077 传 真:0535-6295970
2017年 10 月 27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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